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管,不仅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风腐同查同治的题中应有之义。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规范和约束“八小时外”的言行,中国方正出版社策划出版的《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一书,从餐饮宴请、娱乐活动、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社会交往、婚恋两性、家风家教、经济投资八个方面,梳理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应当遵守的100条纪法红线,翻开即用,“八小时外”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举动不可为等“禁令”一目了然,引领党员干部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使纪律规矩入脑入心。主要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将隐藏于小事小节中的常见易犯问题以划红线的方式列明摊开,便于党员干部对照查摆、举一反三。
“八小时外”的腐败问题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复杂在于,相较于工作圈,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接触对象要广泛得多,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相对复杂,监督难度大。隐蔽在于,一些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往往披着节日问候、人情往来等“合法外衣”,党员干部一旦精神懈怠、底线放松,稍有不慎就会从“小破绽”裂变为“大错误”。
全书以“八小时外”的日常活动为线索,梳理出100条纪律红线,结合纪法条文规定,通过纪法评述、案例通报、特别提醒、纪法链接四个板块阐明利害。如娱乐活动篇中的“不准沉迷于不良嗜好”一节,以“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的古语开篇评述,警示党员干部由好而贪的严重后果,并结合国某贪污公款打赏“主播”等案例将不良嗜好的危害暴露无遗。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拥有自己的业余爱好本是一件幸福的事,现实中却有不少党员干部被所谓的“业余爱好”所毁,或是爱好无度,或是低级趣味,或是被别有用心者借此“围猎”。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该部分内容警醒党员干部,要培养健康情趣,爱之有度、好之有道,要记得鞍不离马、甲不离身。
二是在评述和分析中体现风腐同查同治的精神和要求,向党员干部揭示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现象和危害。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上去类型不同、危害程度不同,但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结合实践,一些党员干部因为在小事小节上模糊了边界,最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丢掉了操守。因此,要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就必须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本书将风腐同查同治的精神和要求贯穿其中,精选一个个典型案例,挖掘案例背后的共性问题,通过划定一条条红线,帮助党员干部防范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节到大错的风险。
如娱乐活动篇的 “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健身、娱乐活动”中指出,一些党员干部贪图享乐,追求特权,是典型的“四风”问题;为党员干部安排健身、娱乐活动,也是某些行贿人在“八小时外”用来“围猎”党员干部的主要手段之一。本书提醒党员干部无论八小时内外都要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牢固树立亲清政商观念,时刻保持清醒,守住政商交往的“安全线”。
三是紧扣最新最常用的纪法规定,让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更加有据可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日益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也越来越全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收礼送礼、吃喝宴请以及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生活奢靡、家风建设等涉及“八小时外”的违纪情形如何认定和处理予以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也包含了指向“八小时外”的作风道德要求,另外还有各类相关规定,互相补充、形成体系,为“八小时外”的言行提供了准则和保障,书中均仔细梳理收录。
如社会交往篇中的 “不准行贿”一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规定,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意义,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纪法双守,既不向领导干部违规送礼,也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领导干部行贿。又如餐饮宴请篇中的“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一节,引用《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对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作了详细表述,让党员干部清楚什么是“私人会所”以及为什么“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明明白白地守住红线。
明红线、知底线,是为了让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也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本书以划红线的形式,为党员干部呈现了“八小时外”的正确打开方式,为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拥有清清爽爽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拥有健康适度的兴趣爱好,永葆清正廉洁的党员本色提供了可靠有效的指南。
附
政治纪律篇
正面清单
1.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2.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5.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6.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
7.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8.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
9.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负面清单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3.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4.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5.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
6.制作、贩卖、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
7.私自携带、寄递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
8.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
9.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10.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11.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
12.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充当政治骗子
13.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
14.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
15.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
16.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
17.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18.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19.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20.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
21.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
22.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3.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24.对抗组织审查,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
25.组织、参加、支持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6.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
27.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
28.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
29.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
30.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
31.信仰宗教,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
32.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
33.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34.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
35.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36.在涉外活动中有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言行
37.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
38.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39.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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