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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军:量化《逻辑与思维》59

发表日期:2024年9月10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12558 次

量化《逻辑与思维》59

【特征10】【逻辑错误27】【法9】【式13

 

 10个【特征】

1.思维:间接性(透过现象看本质),概括性(舍去非本质属性抓住本质属性),能动性(如实或歪曲反映认识对象,又反作用于实践)。

2.抽象思维:基本单元概念性,运行方式推导性,思维表达严谨性。

3.形象思维:基本单元形象性,运行方式想象性,思维表达情感性。

4.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从实际出发,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结果具有预见性(根据规律,推断事物的发展趋势和发展前景),结果具有可检验性(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坚持真理)。

5.概念:内涵(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外延(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

6.判断: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有真假之分(符合实际为真,不符合实际为假)。

7.辩证思维:整体性(坚持联系的观点、全面的观点,把多层次、多视角的认识综合起来,整体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动态性(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用矛盾运动的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

8.创新思维:思路具有多向性,步骤具有跨越性,结果具有独特性。

9.联想思维:跨越的联结性(把对性质相同、相似甚至不同的事物的认识联结起来,建立新关联,产生新观念),非逻辑制约的畅想性(包含着构想、想象甚至是幻想)。

10.超前思维:探索性(构想事物发展的可能的趋势),预测性(在头脑中推想事物发展的未来状况,先事得知),不确定性(未来并不是现实的单向直线的延伸,而是存在多向变化的可能性)。

 27个【逻辑错误】

1.偷换(混淆)概念:违反同一律,改变概念内涵和外延,使不同的概念相混淆。

2.偷换(转移)论题:违反同一律,改变判断的内容,用另外内容不同的判断替换原判断。

3.自相矛盾:违反矛盾律,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与非A,断定它们同时成立。

4.两不可:违反排一律,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与非A,断定它们同时不成立。

5.定义过宽:定义项外延大于被定义项外延。

6.定义过窄:定义项外延小于被定义项外延。

7.同语反复:定义项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8.循环定义:定义项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9.否定定义:定义用了否定形式。

10.比喻定义:定义用了比喻。

11.划分不全:子项的外延之和小于母项的外延。

12.多出子项:子项的外延之和大于母项的外延。

13.标准不一:在同一次划分中,用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划分标准。

14.越级划分:划分后所得子项不是母项最邻近的子项。

15.缺少主项或谓项:性质判断没有主项或谓项,意思表达不完整。

16.主项和谓项配合不当: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不匹配,不能如实地反映事物状况。

17.误用量项和联项:性质判断的量项或联项使用不准确,判断的量与质有误。

18.误用联结词:复合判断联结词使用错误,不能如实反映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

19.遗漏可能情况:选言判断没有根据实际问题的需要,把对象的可能情况都揭示出来,遗漏了有选择价值的可能情况。

20.扩大概念外延:性质判断换位推理,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周延了。

21.四概念:在一个三段论中,出现了四个不同的项。

22.中项不周延:在一个三段论中,中项在前提中都不周延。

23.大项不当扩大:在一个三段论中,前提中的大项不周延,在结论中周延了。

24.小项不当扩大:在一个三段论中,前提中的小项不周延,在结论中周延了。

25.双否前提:在一个三段论中,两个前提都是否定性质判断。

26.轻率概括(以偏概全):只根据一两件事实材料就简单地得出一般性结论的不完全归纳推理。

27.机械类比:仅仅根据对象间表面上某些性质相同或相似,就推出它们在本质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

9个【法】

1.换质法:性质判断换质推理,主项和量项不变,联项“是”改为“不是”,“不是”改为“是”,谓项改为与其相矛盾的概念。

2.换位法:性质判断换位推理,不改变联项,主项与谓项的位置互换,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不能周延。

3.换质位法:性质判断先换质、再换位的推理。

4.换位质法:性质判断先换位、再换质的推理。

5.求同法: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出现在多个场合中,而在这些场合中只有一个有关因素A是共同的,那么这个共同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其特点是“异中求同”。

6.求异法: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在第一场合出现,在第二场合不出现,而在这两个场合之间只有一点不同,即第一场合有某一因素A,第二场合没有这个因素A,其他有关因素都是相同的,那么这个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其特点是“同中求异”。

7.求同求异并用法:如果在某一现象出现的几个场合中,只有一个共同结果,在这一现象不出现的的另外几个场合中都没有这个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就是这个现象出现的原因。其特点是“既求同又求异”。

8.共变法: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在发生某种程度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只有一个因素A有量的变化,而其他因素都不变,那么这唯一发生变化的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其特点是“同中求变”。

9.剩余法:如果已知某一现象的原因在某个特定范围内,又知道某个原因只是部分原因,那么其他原因可能就是这一现象产生的剩余原因。

 13个【式】

1.联言推理合成式:如果联言推理的前提分别断定了各个联言支是真的,它的结论就能够断定由这些联言支所构成的联言判断是真的。

2.联言推理分解式:如果联言推理的前提断定联言判断是真的,它的结论就能够断定这个联言判断的联言支是真的。

3.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如果否定了相容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能够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

4.不相容选言推理肯定否定式:如果肯定了不相容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可以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

5.不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如果否定了不相容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可以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

6.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如果肯定了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它的后件。

7.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如果否定了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它的前件。

8.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式:如果否定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它的后件。

9.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式:如果肯定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它的前件。

10.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如果肯定了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它的后件。

11.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式:如果肯定了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它的前件。

12.充要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式:如果否定了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它的后件。

13.充要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如果否定了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它的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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