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常识》第八课“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是如此描述的:
“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包括: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各阶层、各阶级之间的关系,包括对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的调整与变革,等等。“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
“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 ”这个观点我认为有待商榷。
首先、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笼统说“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违背了哲学“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道理。
其次、“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 ”也违背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的辨证关系原理。历史上许多“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都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 ”这是主流,但是有些“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却阻碍社会的进步,这是支流。笼统说“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是不正确的。
最后、笼统说“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这一观点也不符合历史事实。如:袁世凯称帝;美国攻打伊拉克;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这些都属于“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但是它们都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只有“反恐”斗争;我国30年的改革开放;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等等“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才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因此,我认为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前面加“正确”二字才是科学的。
相应的教材p118页
第一,社会关系的调整和变革能够反作用于生产活动,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就应该变为: 第一,社会关系的调整和变革能够反作用于生产活动,如果是正确的就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反之则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第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能够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就应该改为: 第二、正确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能够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反之则阻碍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以上观点如何?请广大社会工作者、政治教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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