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个税如何征收不仅涉及到国家财政收入,更是关系到千千万万纳税者的利益。因此,个税自然也是一个教学重点。如何有效教学有关个税的知识?根据有关个税知识的特点,结合今年9月1日新个税法的正式实施,在教学中,我设置了四个相互联系、依次递进的问题情境,把抽象的知识转化为具体的问题,然后让学生自己进行小组讨论,得出正确结论。
问题情境一
材料一: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从9月1日起施行。
材料二:表一:新修改前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
级数 |
含税级距 |
税率(%)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3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部分的部分 |
40 |
9 |
超过100000元部分 |
45 |
表二:新修改后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
级数 |
含税级距 |
税率(%)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3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
10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
20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
2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
3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
35 |
7 |
超过80,000元 |
45 |
仔细阅读材料一、材料二,比较新旧个税有哪些不同点?
学生:思考、小组讨论、汇报。
教师:归纳、小结。
新旧个税至少不有以下同点:
(1)起征点不同,由原2000元调高到3500元;
(2)税率的级数不同,由原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现在的7级;
(3)每个级别的应纳税所得额都做新的调整
(4)第一级税率由5%降到3%
问题情境二
某东部沿海中学张教师月工资5000元,2011年8月份与9月份张老师缴纳的个税
分别是多少?请算一算。
学生在下面计算时,我巡视发现,有几个基础好的同学很快就算出来了。我让其中一个到黑板上写出具体计算的步骤:
2011年8月份,张老师应缴个税:
①起征数为2000元。因此应税部分是:5000元一2000元=3000元
②3000元中的500元应缴纳5%个税。因此:500×5%=25元
③剩下2500元中的1500元应缴纳10%的个税。因此:1500×10% =150元
④剩下1000元应缴纳15%的个税。因此:1000×15% =150元
25+150 +150 =325元
2011年9月份,张老师应缴个税:
①2011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个说法,起征数为3500元。因此应税部分是:
5000元一3500元=1500元
②1500元刚好是第一级,税率为3%, 1500×3%=45元
问题情境三:
通过计算,你觉得新个税的实施有什么意义?
学生:思考、讨论、发言。
教师:归纳、小结。
新个税的实施的意义有:
(1)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提高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
(2)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3)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4)有利于增加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问题情境四:
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是意味着国家财税收入必然减少?为什么?
这个问题对高一初学者来说,有点难,学生一下想不到那么远。于是,我提示学生用
“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消费的反作用”知识来说明。
学生很快想到,个税起征点提高,居民收入增加,消费水平提高,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增加,又会促进税收收入增加。从而得出“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意味着国家财税收入必然减少的结论”。
教师在肯定学生正确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意味着国家财税收入必然减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转化为社会消费,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转化为新的税收,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会带来税收收入的增加。
启示:通过层层设问,把学生带到一个个问题情境中,而探究问题答案的好奇心,则可以有效刺激学生的求知欲;在思考、探讨中,学生自己得出正确答案,在体验成功快乐中,自然达成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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